交通规费征收
交通规费征收
【交通规费征收】 2004年,市交通部门为确保完成全年交通规费征收指标,采取运用法律手段促收、开展上门服务保收、切断漏费源头多收、壮大行业增收四条措施,以及坐台征收与交叉互检相结合、岗位责任综合考核与超额提成奖励相结合的方式,加大了规费征缴力度,调动征费人员的积极性。到年底,全市共征收交通规费4 230万元(市区征收2 830万元),完成计划的106%。其中,征收运管规费2 200万元 (市区征收1 200万元,市属四县征收1 000万元);征收地方养路费880万元;征收车辆通行费1 150万元,做到了应收尽收,应征不漏。
(孙书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