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工作
规范管理工作
【规范管理工作】 2004年,研究院紧密围绕科研生产这一中心,不断深化“课题制”先进管理模式,进一步夯实管理基础,强化过程控制,使全院的各项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年内,通过总结经验,补充完善,使“课题制”管理不断深入。一是加大合同管理力度。通过优化课题设置.细化合同条款,增强了课题合同的可操作性;通过强化合同管理的严肃性,全院大课题、子课题合同的签订更加全面及时,合同对课题的约束力进一步增强。二是将临时性生产任务纳入课题管理。按照任务与课题研究内容相近的划分原则,把上级下达的各项临时性生产任务合并到课题研究中,实行统一管理。三是加强课题经费和物资使用的过程管理。要求课题组定期上报经费和物资使用计划,严肃审批程序,加强过程控制。除科研、生产、财务、物资等管理人员外,审计部门首次参与课题考核,使课题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更趋合理。四是加大考核奖惩力度。根据“课题制”管理办法和考核结果,年中对14个A类课题和14个C类课题,分别奖励和扣除10%的奖酬金,年底又对19个 A类课题奖励10%,发挥了考核奖惩的激励作用。
与此同时,该院加强管理基础工作,重新修订了各部门工作职责,编制完成58个岗位的操作手册,管理制度文本化建设又有新的进展。信息化建设成果显著,以勘探开发数据库为主体的数据信息资源体系进一步完善,为科技攻关提供了强有力的信息支持和服务。
(王健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