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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风建设

加强行风建设


【加强行风建设】 2004年,市教育系统全面加强行风建设,取得显著成果。一是教育收费行为进一步规范。全面实行中小学“一费制”,按照省里的有关规定,对“一费制”部分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调整,减少学生交费 2 200万元,进一步减轻了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推行收费“公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加大违规收费查处力度。全年共清理违规办班 130多个,清退各种违规收费资金100多万元,上缴财政40万元,有16名违规责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分。“乱收费举报人次明显下降、乱收费发案率明显下降、乱收费金额明显下降、群众对教育收费满意程度明显提高”的目标得到巩固。国家七部委专项检查组对全市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二是考风考纪进一步好转。年内,全市有2.33万人参加了全国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招生考试。3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达 2.5万多人次,报考11.07万科次。首次承担全国计算机等级、公共英语等级和剑桥英语等级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共有3 444 人参加考试。有2.16万人参加高中招生考试。各类大型考试开考前都专门召开会议,落实加强考风考纪的各项措施。在考试过程中,严密组织,严肃纪律,主动接受人大、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保证了施考环境的公平、公正。三是办学行为进一步端正。出台《关于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的暂行规定》,严格执行公办高中招收自费生“三限”(限人数、限钱数、限分数)政策,基本实现高中招生制度化、规范化。制定《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办学行为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学区划分,保证学生就近入学,防止择校。对民办学校进行了清理整顿,检查各类民办教育机构102个,取缔 26个非法办学机构。四是机关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按照市委要求,召开系统“两风”建设工作会议,出台方案,全面推行“四承诺”、“两树立”、“两禁止”。在教育机关大力倡导实、快、廉,想事、干事、共事、平事,广泛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加强“双优”示范窗口建设,实行阳光政务,提高机关效能,服务意识明显增强。市教育局被评为市“两个文明建设”标兵单位,连续 3年被评为“正行风、促发展”民主评议活动先进单位。
                                   (闫 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