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病监督
传染病监督
【传染病监督】 2004年,市卫生监督部门以传染病监督检查、疫情报告和肠道门诊监督为中心,以消毒产品监督抽查为重点,结合非典和人禽流感防控工作,进一步加大传染病监督处罚力度。在传染病执法检查中,按照传染病执法检查方案,对直管市、县区级医疗机构、驻大庆部队卫生队共40余家进行了检查,并抽查了县区卫生防疫站、社区服务站、个体诊所、药店等,对省卫生厅第一次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乡镇卫生院、个体诊所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医疗机构使用一次性医疗用品未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分类回收的,责令立即整改并进行相应罚款处罚。在预防人禽流感和非典的监督检查中,根据省卫生厅及市卫生局的文件精神,制订了《大庆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预防人禽流感食品卫生监督、传染病监督方案》,对全市医疗机构进行拉网式检查。同时,对市直管餐饮业、学校食堂、肉类加工销售企业加大监督力度,共检查肉类生产企业37户次,食品超市22家,餐饮业、学校食堂1 13户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予以相应的行政处罚,有效防止了禽流感发生。在肠道门诊和传染病疫情监督检查中,对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肠道门诊、传染病科、预防保健科、化验室以及医疗废弃物处理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检查医疗机构37家,其中市级医院8家,其他二级医院29家(包括乡镇医院)。通过监督检查,使各医疗机构更加重视传染病防治工作,及时对医疗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减少了传染源。
(鞠玉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