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合作医疗试点
新型合作医疗试点
【新型合作医疗试点】 为解决农民因病致贫返贫问题,不断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4年,林甸县继续开展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通过实施药费垫付和单病种补偿制度,取得了可喜的效果。全县共有12.76万人参加合作医疗,占全县常住农业人口总数的72%,筹集合作医疗资金448.43万元,有6 800人享受到合作医疗的报销补助、总金额达260万元。这一做法得到了上级主管部门的充分肯定,《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和《健康报》进行了报道,省人大领导和卫生部专家来调研时给予了高度评价。
(李莹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