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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

计划生育

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


【全面完成人口和计划生育指标】 2004年,全市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和全省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全省人口计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计生委工作目标和全市加快建设小康社会这个中心,以优质服务为龙头,深化综合改革,推进理论创新、机制创新和服务创新,切实做到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为广大育龄群众服务,努力开创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截至年末,全市共出生人口18 217人,人口出生率7.01‰,自然增长率3.73‰,比上年同期分别提高0.31‰和0.37‰(在全省仍处于低生育水平);城市、农村生育政策符合率分别达到99.94%和97.09%;综合节育率达91.15%;生殖保健普查率达92.40%,普治率达87%以上,全面完成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责任状指标。
                                   (白 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