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拥优抚
双拥优抚
【双拥优抚】 2004年,全市坚持做到资金拥军、智力拥军、科技拥军、政策拥军。市政府投资4 000多万元为军分区建设武器装备库,提供16万元资金为预备役师进行装备;投入100多万元,依托大中专院校,对2 000多官兵进行了培训;选拔高学历、高技术人才460多人 (其中硕士、博士、教授98人) 编人预备役师,加强部队科技攻关的能力;投入40多万元在大同区新建一处“优抚对象奔小康”培训基地,免费对优抚对象及其子女进行技能培训;投入100多万元,为驻地部队购置微机、自动化办公设备和图书、文体器材等;将农村义务兵优待金提高33%,最高的年可达5 000元。加大安置工作执法力度。全年共接收退役士兵档案1 055份。对以种种借口拒不接收退役士兵的25个单位,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收缴处罚金 100余万元;对不给退役士兵缴纳社会统筹的,督促当地政府予以处理。加强市场化安置力度。在做好指令性安置的同时,积极鼓励退役士兵面向市场,自主择业,并对自主择业人员给予2万元至3万元的择业补偿金,近百名退役士兵自谋职业。退役士兵安置率达到98%以上。全市共有各类优抚对象6 932人。2003年,向市财政争取资金285.5万元,采取自建公助的办法,为749户优抚对象补贴建房3 600余间,有1 162户重点优抚对象受益。至 2004年底,建房工作全部完成。在乡老复员军人的医疗补贴年人均增加到300元以上,七级、八级残疾军人360元以上,带病回乡退伍军人 500元以上。将符合条件的1 512名重点优抚对象纳入低保,使其生活得到双重保障。提高抚恤标准。在足额发放抚恤补助的基础上,适当地提高部分优抚对象的抚恤标准,红岗区、开发区老复员军人的定补分别达到3 000元和4 000元,龙凤区对每人增加1 000元补助,萨尔图区“三属”抚恤达到每月350元,在乡复员军人定补每月 267元,超过国家标准100元以上。开展结对子帮扶活动。组织驻军(警)部队与光荣院、敬老院、残疾军人等重点优抚单位和对象结成帮扶对子135户,一批贫困优抚对象通过帮扶脱贫;与5所学校结成共建对子,投入帮扶款10万余元。年末,全市已初步建立起优抚对象生活、医疗、抚恤补助自然增长“三大”保障机制,使优抚工作迈上新台阶。
(幺艳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