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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宣传和专项调查

法规宣传和专项调查


【法规宣传和专项调查】 2004年,市老龄委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发展要求,坚持“党政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的方针,深入搞好调查研究,加大“一法一例”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了全社会的老龄意识、养老意识和维权意识。通过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开办老年节目专栏,发挥老年群众组织作用,组织老年文艺、体育活动,大力宣传《老年法》和黑龙江省《实施条例》。全年共开展各种宣传活动 140余场次,发放宣传单4万份,受众3万多人次。特别是《大庆晚报》增设 8个版面的老年专栏,对于宣传涉老工作起到了良好作用。同时,市老龄委开展了两个专项调查:一是关于大庆市区托老院所的现状调查。4月13日至16日对全市的托老院所调查走访,掌握了市区托老院所的情况。全市共有10家托老院所(指已登记注册)。主要分布在四个区,其中萨尔图区3家,让胡路区2家,龙凤区2家,红岗区2家,市民政局兴办的1家。10家中,公办的5家,床位498张,收养308位老人,入住率61.8%;民办5家,床位171张,收养86位老人,人住率50.3%。合计床位数669张,收养394位老人,入住率58.9%。主要有以下特点:入住老人空巢比重大、老人需求高、市场前景广阔;多渠道兴办托老院所、服务形式灵活多样;初具规模、起点高,布局较合理。根据调查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具体建议,受到市领导重视。该调查被《中国老龄问题研究》(2004年第 9期)全文刊登。二是老龄事业统计调查。包括老龄工作机构研究、老龄直属机构、老龄人口和老龄事业发展情况。
                                   (肖彦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