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落实老干部生活待遇】 2005年,市老干部局按照省委老干部局的要求,以健全和完善“三个机制”为核心,重点解决医药费保障机制方面存在的统筹标准不一致,四县标准过低,报销不及时等问题。按照不能低于省财政转移支付的现金人均 3 000元的要求,四县老干部医药费统筹标准分别有了不同程度的提高;建立医药费保障预备金制度,确保了老干部医药费的及时报销。定期解决老干部的生活困难。从1995年开始,每年定期以走访慰问的形式解决四县老干部的特殊困难,每年的慰问面都在 10%以上,慰问金每人在500元以上,有的达到1 000元,已累计拿出85万元专项资金慰问生活上有特殊困难的老干部。认真贯彻从优和共享。从1997年以来每年都组织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到外地健康疗养,2004年开始又组织副市级以上离退休干部到港、澳、台以及菲律宾、新加坡、马来西亚、泰国等国家和地区参观考察。市委老干部局还代表市委、市政府走访慰问了易地安置在外省市的老干部。
(栾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