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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民族宗教工作】 2005年,市委统战部对全市少数民族领导干部进行重新统计,为选拔使用打下基础,并召开全市少数民族乡村经济专项推进现场交流会,促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在宗教工作中,加强爱国宗教团体建设,选好、配强了市天主教爱国委员会、市佛教协会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针对市基督教存在的乱传教、乱设点、乱聚会“三乱”问题,与市民宗局、公安局联合开展了专项治理,取缔私设聚会点45处,处理自封传道人员11人;重新调整市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先后 3次召开会议,协调解决了宗教爱国团体未登记、宗教用品市场管理混乱的问题。
                                     (文慧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