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2005年,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加大对征收征用土地、城镇房屋拆迁、企业违法排污、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检查监督力度,查出违法用地、用矿项目136宗,查处市县两级挂牌督办的违法排污案件18个,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1 428万元;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一费制”收费办法,大力治理教育乱收费,清理取缔违规办班25个,规范社会办班60个,退还乱收费26.5万元;狠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和公示制,实行了“6208公示制”,全年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金额3.4亿多元,让利患者8 000多万元;巩固治理公路“三乱”成果,全市连续两年没发现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问题;积级推进“阳光收费工程”,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治理整顿党政机关及其所属单位乱办班、乱收费、乱发证,并取得成效;通过落实“一免两补”政策,推行农村中小学“一费制”和开辟秋收“绿色通道”,减轻了农民负担。“行风热线”节目播出107期,答复或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556个。
(崔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