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查办
案件查办
【案件查办】 2005年,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案件查处作为反腐倡廉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了工作力度。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 244件,初核案件线索 426件,立案327件,处分354人,其中县(处)级7人,乡(科)级52人,受行政降级和撤销党内职务以上重处分 138人,受党政纪双重处分34人,给予组织处理23人,挽回经济损失152.96亿元。在案件查办中,紧紧围绕“实行六个优先查处”,创新工作方法。做到优先查处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事件;以权谋私、利用职权经商办企业等干扰破坏经济的事件;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严重阻碍政令畅通的案件;工作失职渎职、给国家和集体造成重大损失的案件;一些单位和部门的科长、科员工作不作为、吃拿卡要报严重影响经济环境的案件;不听招呼、不按规定程序办事、顶风违纪的案件。提出了案件管理实现四个转变 (即由重数量向注重案件质量转变、范围由抓主干线向全方位转变、内容由一般性管理向依法依纪管理转变、标准由单纯查处案件向标本兼治转变), 挖掘案源拓宽六个渠道 (即从公检法移送案件、经济审计案件、重大活动、综合执法、办案进程、各种监督中发现案件),查处案件争取七项突破(即在查办大要案和典型案例上搞突破;在多年既无案件又无案件线索的“双无”单位搞突破;在查办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不依法行政问题上搞突破;在查办政府工作人员行政不作为上搞突破;在查办领导干部责任追究上搞突破;在查办破坏经济发展环境、阻碍经济发展的事件上搞突破;在查办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上搞突破), 重点查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的工作思路。积极挖掘案源,严格依法依纪办案,查处了肇州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受贿案等一批有影响的案件。认真执行中纪委、省纪委确定的办案方针,严把事实证据关、定性量纪关、程序手续关、案件审理关和执纪监督关,保证了案件查处质量。
(崔 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