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机构改革
深化机构改革
【深化机构改革】 2005年,市编委在深化改革上,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检查监督乡镇机构改革工作。上半年,市编委办对2004年底完成的全市58个乡镇机构改革情况进行了检查验收,并接受了省编委办对全市乡镇机构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这次改革,做到了乡镇领导班子职数精简到位、编制精简和超编人员分流到位、财政体制划转到位、乡镇卫生院上收到位、“五保户”确认到位、农村教育体制改革到位,实现了改革预定的目标。 9月份,按照省编委办有关文件要求,对肇源县、林甸县乡镇机构和人员编制情况进行了抽查,并向省编委办提交了自查报告。二是按时完成清理临时性机构工作。按照市政府要求,由市法制办牵头,对2004年年底前以市政府文件批准设立的各类临时性议事协调机构进行清理。这次清理,保留机构53个(其中:非临时性机构8个,因工作需要长期保留的26个,工作没有结束仍需保留一段时间的19个),取消机构9个。三是推进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市编办和市法制办共同对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行清理。清理结果,减少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545项,占项目总数 52%;完成部分行政综合执法改革调研事项准备工作。对全市事业单位数量、组成结构等进行了调查摸底,结合事业单位承担的职责任务,按照省有关文件明确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初步将市直事业单位分为行政支持类、公益类、准公益类、经营类四类;在借鉴齐齐哈尔市经验基础上,形成了大庆市事业单位综合改革工作的初步设想。四是积极配合其他部门搞好改革工作。市编委办配合市公安局、国土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局等部门完成公安体制、国土资源管理体制、教育系统的中小学人事制度、农村新型合作医疗改革。在工作中,市编委办积极沟通、主动服务,在机构设置、职能界定、编制核定等方面为改革部门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同时,还参与了中省直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
(李世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