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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干部调配职能

调整干部调配职能



  【调整干部调配职能】 2005年, 市人事局制发了 《干部调配职能调整和工作程序的意见》,重新划分干部调配范围。市直机关单位、实行编制管理的市属事业单位、五区和高新区机关及所属实行编制管理的区属事业单位、驻庆中省直单位副科级及中级职称以下的人员流动由调配科办理。市属各类所有制企业、推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以及中介组织全部纳入市人才中心服务范围。 根据《大庆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暂行办法》, 制定《大庆市事业单位招考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规范干部调配管理方式,对机关补充公务员、财政拨款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凡进必考、择优录用;对同样拨款方式、身份在机关事业单位之间横向流动的人员,实行备案管理;对从机关向企事业单位流动人员,一律给予放开。经过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录用公务员和机关工作人员138人,其中党群部门 11人,政府部门127人。另有 10人通过省司法系统组织的考试被录用。年内为大庆油田教育中心、萨尔图区学校、大同区学校、大庆中学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考114名优秀毕业生,为市二医院、报业集团、市农业投资公司、广电集团等事业单位新聘用的41名毕业生办理了新型人事代理手续。
                                     (乔艳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