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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私营企业建立妇女组织

个体私营企业建立妇女组织



  【个体私营企业建立妇女组织】 2005年,市妇联按照全国妇联《章程》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省妇联《关于在全省个体劳动者会员和私营企业中建立妇代会组织的通知》精神,加大了个体私营企业中妇女组织建设工作的力度。协同让胡路区妇联,帮助并指导让胡路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组建了妇女组织。一是抓认识,形成共识。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全市民营经济蓬勃发展,成为全市区域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已有越来越多的下岗女工、女大学生以及农村妇女涌入城内从事个体私营经济活动,并成为民营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通过联系沟通,召开大会等措施,使广大女企业主充分认识在非公经济领域中建立妇女组织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此基础上,经过充分准备,12月29日,让胡路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召开第一次妇女代表大会, 210名代表参加会议,选举产生了区个体私营企业协会第一届执行委员会。二是抓关键,扩大覆盖面。对让胡路区个体私营企业的女工人数、经营项目、管理状况等进行详细调查摸底,登记造册,为个体私营企业的妇女组织建设提供参考和依据。因企制宜,按照“先建立、后完善、再提高”的思路,采取“建、联、挂、靠”等管理模式,增强组织设置的灵活性。依据全国妇联《章程》和《妇女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区别企业规模大小,区别女职工数量多少和构成差别等情况,划分不同类别,确定组建重点,做到成熟一个,组建一个,健全一个,巩固一个。规模较大、经营稳定、发展势头良好,女职工数量在25人以上的企业,率先建立女工委员会;女职工在25人以下的企业建立妇女小组;暂时没有成立条件的企业,可以挂靠到其他企业,妇联组织选派联络员及时做好沟通联系工作。三是抓制度,强化规范化建设。根据工作特点,找准与企业生产经营的结合点,帮助个体私营企业妇女组织逐步建立完善学习、工作、活动、妇女代表联系从业妇女群众制度、评比表彰工作制度等,保证妇女工作和妇女组织建设有序运行,使个体私营企业经济组织中的妇女工作趋于科学化、规范化。四是抓载体,发挥组织作用。在开展“巾帼建功”、“五好文明家庭”创建等活动时,注重把以“巾帼文明示范岗”和“巾帼建功岗位明星”为主要内容的活动引入到个体私营企业,引导女职工积极参与企业改革,为企业增效和行业发展服务,争当明星、标兵,争创技改成果。
                                     (刘爱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