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概况

审判

概况



  【概 况】 2005年,市中级人民法院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服务大局为核心,以改革为动力,以“公正与效率”为宗旨,以创建学习、亲民、服务、廉洁“四型”法院为目标,开拓进取,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努力做好审判、执行等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诉讼和执行案件3 468件,审(执) 结3 027件,办理减刑假释案件820件,做出司法技术鉴定 736份,监督指导基层法院受理案件 36 468件,审结 33 672件,全市综合结案率为91.9%,受案同比增长 0.2%。在全省中级法院审判、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综合等十四方面目标管理考评中,市中院位居第二,被省委、省政府授予“省级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政治处、审监庭、司法警察支队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在全省法院系统法警射击技能比赛中,取得了集体第一名的好成绩;市中院机关党委被市直机关工委评为“先进党组织”,院工会被评为“文明职工之家”,被市总工会推荐为“全省十佳职业道德先进标兵单位”。全市法院有47个庭室、52人次受到市级或市级以上表彰奖励,顾双彦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
                                     (许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