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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 2005年,全市两级法院更新刑事审判意识,坚持打击犯罪与保障权利相结合,建立健全了经常性“严打”工作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惩严重危害群众安全的暴力犯罪、侵财犯罪和黑恶势力犯罪以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全年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 2 469件,审结2 380件。在判决生效的2 252件3 346人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共583人,重刑面为17.4%。市中院刑一庭全年受理故意杀人、强奸、盗窃等刑事犯罪案 228件(其中一审121件,二审107件),结案226件,结案率99.12%,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共 255人,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缓刑、定罪免予刑事处分127人,重刑面为 46%,没有因审判质量问题被更审改判的案件,审判质量好于往年,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刑二庭全年以打击侵财、渎职以及经济犯罪为重点,全力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156件,审结156件,结案率为100%。其中一审案件46件,二审案件96件,请批案件14件。全年判决生效人犯468人,重刑面为51%,共执行罚金28万元。全年没有一起超审限案件,案件平均审限为31天。上报省高院二审、死刑复核的21起案件经省院审理复核,没有一起被更审改判的。 9月,该庭与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开展了打击渎职犯罪专项活动,共审结案件 7起,惩处21名罪犯。10月,针对侵财、渎职、经济犯罪等案件新问题较多的实际,向 9个基层法院征集典型疑难案例21起,疑难问题17个。通过研讨、答疑,使审判人员对这些案例问题有了明确认识,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更审改判率比上年下降了11个百分点。对20多起挪用公款、虚开增值税发票、集资诈骗、虚报注册资本等经济犯罪案件依法进行了及时审结。
  全市法院 4个少年法庭全面实行了“圆桌审判”,审判人员、公诉人与未成年人实行“零距离”接触,按照“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全年共受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204件,涉及330人,审结201件,涉及323人。判处管制、缓刑、拘役、定罪免处、单处罚金等 77人。市中院与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研究制定了对未成年犯罪进行帮教挽救工作方案,并联合开展社会调查,探索青少年人犯罪原因及预防措施;与团市委共同下发了关于积极开展争创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文件,落实了各项推进措施,有 2个法院被评为市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其中一个还被评为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
                                     (许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