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况
概况
【民事审判】 2005年,全市两级法院在审理民商事案件中,坚持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与化解矛盾相结合,运用诉讼调解手段,妥善处理国有企业改组改制、破产、合同纠纷案件,制裁违约不正当竞争,维护社会诚信;高度重视涉农案件审理,依法制裁坑农、害农、加重农民负担行为,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妥善审理婚姻家庭、劳动争议、民间借贷、损害赔偿、相邻关系等案件;重视诉讼调解,促进人际关系和睦,审结了一大批难度大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全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4 438件,审结23 151件。受结案同比分别上升了11.1%和5.6%,解决诉讼标的额 13.2亿元。其中市中院民事审判一庭全年受理民事一审、二审案件1 063件,结案1 026件,一、二审结案率为 96.5%,结案率同比上升了2个百分点。人均受案88.6件,审结 85.72件。为提高办案质量,该庭对疑难案件、拟更审改判的案件都召开庭务会讨论,集思广益,共同研究案件所涉及法律相关的问题。同时认真做好调解工作,全年共调解(含撤诉)案件90件,占结案数的8.8%。加强对下指导工作,全年深入基层法院 4次,通过个案讲评对基层审判人员进行业务指导,查找存在的问题。更审案件88件,改判30件,对下更审改判率为13.11%。该庭重视庭审活动的各个环节,组成考评小组,对庭审活动进行抽查旁听。全年庭审考评一、二审案件25次,平均每个合议庭庭审考评达 4次以上。邀请市委、人大、政协等部门同志旁听合议庭庭审,征求他们的意见,提高办案水平。
市中院民事审判二庭全年共受理民商事一审案件 280件,结案254件,结案率为90.7%,诉讼标的额7.06亿元。判决80 件,判决率31.5%;调解、撤诉174件,占结案的64.5%,同比提高了 13.9%。该庭始终把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合议庭成员在当事人举证时限前及时召开准备会议,为庭审活动打好基础。对复杂案件进行举证指导,及时解决庭审中的实际问题。在案件审理的各个环节,坚持诉讼保全不影响生产,使企业减少或避免因诉讼而产生其它经济损失。对受案、立案、送达、庭前准备、开庭审理、法律文书制作、卷宗归档等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使合议庭负责案件复议、案件质量查评、重审、案件改判通报等制度得到落实。 5月,该庭荣获省青年文明单位称号。
市中院民事审判三庭针对案件审理易发生问题的环节,以庭审规范化为重点,先后开展了庭前准备、释明权适用、举证程序、合议庭评议案件、调取证据、法律文书制作、卷宗装订、案件请批程序八个方面的规范化评比活动,强化庭审基础工作,进一步夯实了审判业务基础,较好地发挥了职能作用。全年受理二审民商事案件292件,受案量增幅为 39.7%,结案278件,结案增幅34.3%,结案率为95.2%。该庭在缺员、受案量剧增、案件审理难度大的情况下,通过“召开业务例会”、“剖析典型案例”、“通报改判案件情况”、“统一对案件执法尺度认识”等方法,有效解决了工作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许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