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
【行政审判】 2005年,全市两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发挥职能作用,严格立案标准,切实加强对行政具体行为监督,依法规范非诉讼行政执行,促进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社会公共服务职能的完善。全年共受理行政一审案件268件,审结252件。受理行政非诉审查与执行案件2 790件,执结2 682件,执结标的额1.36亿元。其中,市中院行政庭受理一审、二审案件134件,审结132件,审结率为98.5%;受理行政非诉执行案件516件,执结493件,执结率为 95.5%。在庭审中,坚持保护公民诉权。凡是公民来法院起诉,都由行政庭组成合议庭进行审查,待审查决定后告知起诉人到立案庭登记,交诉讼费,排期后转行政庭审理,这一作法得到省高院认可并在全省法院推广。坚持快捷审结案件。对当事人多的案件尽量到当事人的住地开庭,减轻诉讼当事人负担。除部分疑难复杂案件之外,一般案件审理都不超审限,年结案率达到100%。坚持排除一切干扰,严把证据、法律适用、合法审查、文书制作关,公正审理案件,使案件审理质量不断提高,全年未出现抗诉案件,申诉案件也大为减少。在受理的行政一、二审案件中,行政机关败诉的占案件总数的31%,胜诉的案件占26%,有力地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该庭庭审工作“一公开”、“三强化” (凡是依法应当公开开庭的一、二审案件,做到全部开庭;强化庭审驾驭能力,强化合议庭作用,强化当事人举证责任) 的作法,在全省行政审判工作会议上做了经验介绍。
(许传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