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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基础建设



  【基层基础建设】 2005年,市司法局把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发展定位为“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的前沿阵地,强化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力量,服务解决基层人民群众热点、难点问题的生力军”,形成了“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共识。加强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认真落实司法部、国家发改委关于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的精神,制定了司法所办公用房建设三年规划。首批14个司法所已全部建完;加强基层人民调解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筑牢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形成了以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为重点,以化解矛盾、减少上访和预防犯罪为主要内容,以集中排查、及时疏导为手段,以健全网络、完善制度为保障的新途径、新机制,消除了大量不安定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针对农村税费改革, 土地纠纷上升的趋势, 开展了排查化解群体性矛盾、调处农村纠纷“百日会战”。对土地纠纷进行全面排查,全年共调处土地纠纷 1 289起,无因调解不及时而引发的民转刑案件和自杀案件;认真落实帮教措施,努力减少释解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全年共接收释放人员1 002人,其中刑满释放791人,解除劳动教养 211人,全部落实了帮教措施,并得到妥善安置。
                                     (周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