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年初,为在全市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市卫生局在调查研究和总结林甸县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形成关于在全市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调研报告,起草了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两个文件。在全市实行由政府组织、引导、支持,农民自愿参加,个人、集体、政府多方筹资,以大病统筹为主的农民医疗互助经济制度。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市财政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投资 1 200余万元。为保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肇源、肇州、杜尔伯特县和大同区成立了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培训了人员,进行了基线调查,做好了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大同区为全区18万农民人均年筹资88元,成为全省合作医疗筹资水平最高的县(区)。肇源、肇州、杜尔伯特县和大同区已纳入了2006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计划。截至年末,全市已有88.6万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方 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