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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工资分配制度改革】 2005年,在市劳动保障部门的督促和指导下,全市各类企业继续推进劳动工资制度改革。加强劳动关系调整工作。全市实行集体合同制度的企业有 446户,同比增长35%;实行工资协商制度的企业有192户,同比增长137%;集体合同、工资协议核准率均为100%。进一步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市、县两级定期召开劳动部门、企业和员工三方会议,研究解决影响劳动关系的重点问题,保障企业和职工合法权益。继续加强企业工资宏观调控。本着维护社会公平的原则,制定和出台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大中专毕业生首次就业工资指导价位和企业工资指导线,继续推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工效挂钩”,深化了企业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李广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