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价格监管
物价管理
商品价格监管
【商品价格监管】 2005年,市物价部门进一步强化物价监督工作,以农资、投资环境、教育、医疗等价格和收费为检查重点,以明码标价为基本要求,大力查处价格欺诈行为,整顿和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和保障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全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350件,查处违法所得1 132.08万元,退还多收价款988.9万元,没收违法所得141.39万元,罚款24.35万元,经济制裁总额1 154.64万元,上缴财政165.7 4万元。为了做好价格监管工作,市物价局组织全市物价系统的业务骨干到福建省厦门市进行考察学习,找出差距,理清思路。在此基础上召开专门会议,对反价格欺诈工作进行研究、安排和布置, 要求检查部门业务科室之间通力合作, 加大反不正当价格行为的力度。制定下发《关于在全市开展“推进价格诚信、打击价格欺诈”宣传执法月活动的通知》,举行了隆重的活动启动仪式,全市物价干部、20多家经营者代表和新闻媒体的记者参加。各单位利用宣传板、条幅、宣传单、电视、报纸、网站等多种宣传渠道和形式,营造反价格欺诈的舆论氛围。各级物价部门普遍成立了检查组,落实责任,分片包干,对商品零售、医疗药品、婚纱摄影、美容美发、电信等行业进行了检查,特别注意查清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及涉嫌价格欺诈等行为。共检查200多个单位,立案19起,在新闻媒体曝光3个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的单位。
(霍德录 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