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出租车费用
减轻出租车费用
【减轻出租车费用】 市物价部门针对经营者反映的出租车收费负担过重的问题,开展了大量走访调查工作,确认有9个部门和单位向出租车经营者收取各种费用32项、税金2项,共计34项,年费用挂靠车为2.1万元,实体车为1.8万元。依据《行政许可法》及国家、省有关文件精神,市物价部门在市政府的组织下,积极协调有关方面参加协调会,协商减轻出租车费用的意见。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决定取消出租车行政性收费9项,降低收费标准2项,采取自愿办理的 2项,并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规范出租车收费的具体意见。经过调整,共为全市出租车经营者减轻负担2 550万元,平均每台车减负4 710元,受到广大出租车经营者的一致好评。人民日报、黑龙江日报、黑龙江电视台等媒体对此进行了报道。
(霍德录 王大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