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 2005年,市委、市政府继续从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采取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安全工作。市委书记盖如垠、市长韩学键等主要领导亲自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和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汇报,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安排部署安全工作任务,并定期检查各项安全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市政府还把安全生产列入全年60项重点工作之中,下发文件,明确责任,按月督办,扎实推进,进一步加大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市政府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沈宏宇亲自与县区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和中省直企业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向下分解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分管副市长也多次召开行业安全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和组织检查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亲自带队参加“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元宵节以及”两会”期间的安全大检查,亲临事故现场指挥和组织调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改善了安全工作环境。市政府制定出台《安全生产工作联系责任制》,明确规定了市长和副市长在安全工作上所负责联系的主要单位。制定下发了《安全生产表彰奖励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考核范围、评比内容和奖励标准。在3月8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共表彰安全生产“六连冠”单位3个、“三连冠”单位4个,先进单位57个,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816名。全市共有12个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受到通报表彰和2万元人民币的奖励。
(刘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