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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行为执法行为

规范行为执法行为



  【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2005年,大庆无线电管理处从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清理行政许可事项和收费项目、培训执法人员人手,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制定了《2005年大庆无线电管理处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明确了执法责任。对规范性文件、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收费项目等进行了清理。通过清理,进一步明确了行政许可主体和行政许可事项,取消行政收费项目一项,保留收费项目一项。有计划地培训执法人员。按照省、市法制办公室的要求,对执法人员进行了资格考核,完善了执法人员资格确认和持证上岗制度。同时,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健全了执法程序和执法文书。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不仅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法制观念,也使设台(站)单位和广大群众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内容,增强了依法使用无线电意识,主动保护无线电设施,支持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全年干扰查处工作中,管理人员做到了受理及时、查处及时,使用法律法规准确、公平公正,全年没有因为执法不当而发生行政复议的情况。
                                     (李凤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