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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建筑业发展环境

改善建筑业发展环境



  【改善建筑业发展环境】 市委、市政府一直把建筑业列为支柱产业予以扶持和发展,管理体系进一步健全和强化。2005年制定了《大庆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考核办法》、《大庆市建筑业经营考核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加强建筑行业自律、提高行业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综合实力起了积极作用。年内,通过两次建筑市场大检查,加大建筑市场整顿力度,严格执行建筑市场四项管理制度 (即建筑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农民工工资保障制度、清欠责任追究制度、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 使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得到有效治理,建设开发业主的不诚信行为得到纠正;围标、串标、拖欠工程款及民工工资的违法行为受到查处,建筑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清欠工作成效显著。严格实行“三不准”制度,即对存在恶意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不准办理相关手续;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准其建设新的项目;对存在拖欠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不准其参加工程招投标,实行清欠“一票否决制”,拖欠行为得到控制。截至年底,全市累计清理网上拖欠工程款9 450.86万元,占拖欠总额67.77%;其中清理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已全部完成。
                                     (顾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