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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阳光审计”工程

实施“阳光审计”工程



  【实施“阳光审计”工程】 全市审计机关以增加审计工作透明度,规范审计执法行为,打造阳光政府为目标,将审计监督与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结合,全面实施了以“五公开”(审计立项公开,审计范围、内容公开,审计查出的违纪、违规问题公开,审计处理处罚依据公开,审计组人员公开)、“一监督”(对审计全过程实施监督)为主要内容的“阳光审计”工程。7月7日在《大庆日报》全文刊载 《2004年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截至年底,全市各级审计机关都不同程度地实行了审计公开,共发布审计预告28次,公开审计结果24项次。全市审计机关率先在全省实施阳光审计,让全社会监督财政资金的管理使用,促进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和审计机关的自身建设,受到社会多方关注和好评。
                                     (孙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