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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审查管理

规划审查管理



  【规划审查管理】 2005年,市规划部门强化规划审查工作,先后召开 4次建设项目规划审批会议,审批用地面积275公顷、建筑面积155万平方米。同时,组织召开规划技术小组审查会16次,审查规划设计方案40余项。一是加强了法制建设。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意见》,市规划部门先后制定《规划设计市场管理规定》、《建设项目规划总平面技术管理暂行规定》、《城市街道景观建设管理规定》、《建设工程放线、复线、验线规定》等,从而使规划审批的依据体系日趋完善。二是进一步理顺了关系。从实际需要出发,调整了市规划部门与各区、高新区规划部门审批建设规划的权限,实行一年来,效果较好;与大企业规划部门加强配合,由大企业规划部门对本单位的建设规划把好第一关,然后再由市规划部门审批,缩短了审查时间;大企业规划部门在重点项目设施探察、归并等方面大力支持市规划部门,地企规划部门的配合达到历史最高水平。三是完善了规划监察工作。制定全市规划监察队员工作规范,实行市、区规划执法监察人员统一标识、挂牌执法。规划监察人员从项目基础出地面验线时开始,一直跟踪监察到外装、亮化、绿化工程结束,并通过竣工验收为止,以便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确保建设项目按规划实施。同时重点查处了私接门斗、未经审批擅自进行外装修的行为。全年共查处违法违章建设 505起。四是技术管理上实现了突破。将原来分散在各个科室的技术审查工作进行整合,成立了专门的技术审查科室,将总平面图审查、单体方案及亮化、绿化方案审查同时进行,加大了技术审查的力度,扩大了审查范围,改变了以往技术审查跟着项目审批走的被动局面。五是改进了服务工作。由过去的以审批带管理,向以服务促管理方向转变。在依法行政的前提下,根据建设单位的需求,不断调整工作节奏和工作方法。如门脸装修建设时间短,数量大,审批不及时会延缓工程进度,影响建设者积极性,甚至出现违章建设。为此改为把踏勘现场和审批结合起来,对一些非主要设施直接在现场审批,其他设施则每周召开两次审批会议,提高了工作效率。
                                     (宋 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