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
【工程建设管理】 2005年,市建设局严格规范工程监管行为,不断创新管理方法,切实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一是盯住现场,注重效果,创新工程监督方式。该局打破常规,实行监督检查全覆盖,并做到事先不通知、不定时间、不定地点,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按时限组织验收,不整改者坚决予以处罚。突出“八小时之外”现场监督,强化了薄弱环节、盲点时间的监管,使安全质量问题能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理。创新了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检查全领域。通过市县区联合、科室联合、部门联合的“三联合”会诊监督,既能全面发现问题,又能集中解决问题,避免了“拉链式”检查,“脱节式”管理。启动了跟踪问效机制,实施检查全过程。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防护设施、住宅质量通病、施工合同等检查中全部推行跟踪问效制度,不放过任何一道工序,把安全、质量隐患及时消灭在萌芽中。二是把住关口,注重方法,创新工程管理模式。首先,采取不定期抽查、建设单位意见反馈等形式,加大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督力度。凡是住宅项目必须使用节能材料,实施燃气入户、采暖分户计量,对违规者不予备案并追究审查机构责任,有效保证了施工图质量。其次,在对工程合同严格审查备案的基础上,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开展了施工合同培训,编制了合同管理使用手册并下发到施工现场,增强了承发包双方的守法意识;指导合同修改和签订,强化了分包和劳务合同备案管理,规范了建筑市场分包行为。最后,树立了监理公示牌,确保监理“八条禁令”有效实行。建立了“监理从业人员能力反馈制度”和“现场巡查制度”,严把资格审查关和注册审查关的同时,加大对监理执业过程的检查力度,发现问题记人不良档案,监理行为得到有效规范。三是抓住要害,注重预防,创新工程监管体系。实施工程设计质量由事后检查变为事先监督,对设计不能满足抗震规范、规程要求,地基与基础设计方面存在质量问题以及勘察不能满足设计要求或规范规定的项目,都及时进行整改和补勘,消除工程质量隐患,保证工程结构安全。同时,制定安全生产预案,建立了市、县(区)安全应急领导机构,明确了应急措施,并实施了安全质量日常排查机制 ,切实将问题解决在现场, 事故处理在事先。还制订出台了《大庆市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及备案管理实施细则》等 6个规范性文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了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积极开展房屋建筑工程样板示范等 8项工程管理活动,召开了3次协调会,市区内5家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县区质量监督作用得到了进一步发挥,全市工程质量管理体系基本形成,工程安全质量得到有效保证。
(顾长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