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
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
【推进住房分配货币化】 市房产主管部门继续加大推进力度,扩大住房分配货币化覆盖面。2005年,完成住房职工货币化核准 452人,其中住房货币化补贴25人,资金302.74万元;货币补差427人,资金 732.65万元。共发放资金1 089.73万元。全市已有43个单位实行了住房分配货币化,新增实行货币化单位5个。“新人”住房货币化工作不断深入,在推进1998—2001年参加工作的“新人”补贴工作的同时,有计划地启动了2002年“新人”补贴。共审核“新人”货币化补贴477人,发放资金 529.01万元。年内,还研究制定了新的“新人购房补贴”政策,对首次购买住房的职工一次性支取购房补贴年限进行微调,由原来一次性支取前 5年的购房补贴变为一次性支取10年的,其余 10年继续逐年补贴。全年办理房改房办证核准2 242件。对从蓝星大庆分公司、华能电力、大庆艺校等企业分离出来的职工的住房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并对市政拟接收职工的住房补贴情况进行了测算,共有86人需给予住房货币补贴498.94万元。
(丁煜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