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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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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 为给市民营造更适宜的居住环境,2005年全市投资2.4亿元对 36个老居住区进行了改造。同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全市60家物业企业进行了实地检查,发现服务工作不规范的企业给予了相应的处罚,进一步提高了行业整体服务水平。市城管部门还制订了房改房和已办产权证商品房维修资金支出审批办法和有关程序,并会同市财政局制定了维修基金利息增值收益部分使用管理的原则。全年收缴维修资金 1 520万元,保证了物业维修工作的顺利开展。针对居民反映的物业服务与收费标准质价不符等问题,对物业服务收费构成进行了重新测算,取消了政府定价,建立了以政府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的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新体制,促进了服务质量的提高。               (吴 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