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市建设
环境保护
生态市建设
【生态市建设】 市环保局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生态市建设牵头部门作用,重点推进了城市绿化、植树造林、草原生态恢复、水环境治理等10大工程,使大庆生态市建设在2005年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名列全省第一。一是开展生态市建设工作评估。经过组织有关专家调研,科学地评价生态市启动阶段的工作成果,客观分析生态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如何搞好推进工作提出了相关建议。二是科学谋划“十一五”工作重点,编制《大庆市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并进行修改论证。同时,对四县的《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进行了指导、督促和验收。三是推进各类创建活动。积极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按要求全面部署环境监管和环境监测任务,较好地完成了烟控区达标率等 5项创建指标。支持红岗区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和肇源县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指导林甸县、杜尔伯特县加快省级生态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红岗区铁人生态工业园已成为全省第一批省级生态示范园区建设试点。开展“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文明村”创建工作。在每个县、区都确定1个乡镇和1个村作为创建工作试点。大同区林源镇通过了创建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工作检查验收,将成为全市惟一的省级环境优美乡镇,并有望成为国家级环境优美乡镇,填补全省空白。四是实施生态环境监察。联合有关部门采取专项集中监察和日常监察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实施了自然保护区管理、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等7次专项监察行动,起草了《大庆市生态环境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并于5月以市政府文件下发实施,确定了全市生态监察长效监管机制。 8月,全市生态环境监察试点工作通过了国家环保总局考核验收。
(贺广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