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2005 年,全市进一步推广林甸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成功经验,在广泛调研、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有关政策,设立了专项资金,建立了办事机构,培训了专业人员。经努力,肇源、肇州、杜尔伯特县和大同区被纳入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区计划。大庆成为全省惟一在各县区全部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地级市。全市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88.6万人,占农业常住人口的80%以上,总筹资额6 700万元,筹资总额、市政投资总额、人均筹资额和参合率四项指标均位列全省第一。在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中,大庆创新的单病种报销、取消起付线、实行垫付制等做法在全国推广,林甸县两次代表大庆在全省介绍经验。
(李莹波 吕喜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