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事务管理
民族·宗教
民族事务管理
【民族事务管理】 2005年,全市有40个少数民族,人口11.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4.4%,是全省民族工作的重点地区之一。辖全省唯一的自治县即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10个民族乡(杜尔伯特县7个,肇源县3个);44个少数民族村。全市人数较多的少数民族主要有蒙古族、朝鲜族、满族和回族。其中蒙古族人口7万多人,占全省蒙古族总人口的51%。
5月27日,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市民宗局组织召开了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体工作会议。会上,学习传达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国务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确定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会议精神为主线,提高认识,把握政策,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民族工作开展的总体思路。会后,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就学习、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进行了全面部署。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成立民族政治调研室,制定下发《关于全县开展学习宣传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活动方案的通知》,邀请全国人大民委有关专家为县、乡(镇) 领导及副科级以上干部200多人讲解《民族区域自治法》及《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各县(区)除召开会议外,还利用广播、板报、宣传条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得到贯彻和落实。
(宋兴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