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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双彦

顾双彦



  顾双彦——市中级法院民二庭庭长
  顾双彦,女,1963年3月出生,汉族。1992年 7月加人中国共产党。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怀着对神圣法律的向往,顾双彦从一名人民教师应招调入法院工作。先后在法庭、民庭、经济庭担任过内勤、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等职务。1997年 4月任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经济庭庭长,2002年10月起任大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民二庭庭长。20多年来,顾双彦把全部热情都投入到倾心热爱的审判事业,努力钻研业务,坚持文明执法,秉公办案,廉洁自律,勤勉为民,共审理了 2 200多起案件,没有一起差错,没有一起发回重审,没有一起超审限,没有一起缠诉和上访。先后获得各种荣誉称号80余项,多次受到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1997年荣立个人一等功,1998年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优秀女法官”荣誉称号,1999年被最高人民法院和共青团中央等11家单位联合评为全国优秀青年卫士、被共青团黑龙江省委授予“五四”青年奖章,2000年被授予“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2001年被黑龙江省委、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门授予“新时期的好法官”称号、并获团中央颁发的“五四”青年奖章,2003年被授予全国“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 4月,被国务院授予全国劳动模范光荣称号。
  顾双彦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追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次,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从千里之外的山东来到大庆,几经周折找到顾双彦所在的乘风法庭,诉请其养子给付赡养费。顾双彦像女儿对长辈一样热情接待,亲切询问,关怀备至。待安排好老人后,顾双彦又四处奔波,通过有关部门多方查找,很快将被告传唤到庭,调解解决了此案。事后,她又为老人买好了车票,亲自送老人登上了返乡的列车。在法庭工作时,顾双彦家住在龙凤区,单程30多公里,每天要横跨三个区跑通勤。顾双彦从未因此耽误过工作,白天忙不完,就晚上接着干。放弃了很多个休息日。
  多年来,顾双彦每办一起案件都能正确地使用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在审理一起债务纠纷案件时,好友找到她,让她为被告网开一面。顾双彦耐心地向好友解释,请好友理解她,最后依法审结了此案。在审理当事人债务纠纷一案时,原告曾几十次向被告索款,均未果。诉至法院后,顾双彦依法将欠款全部索回。为表示感谢,原告的爱人拿着一枚价值千元的金戒指非要送给顾双彦不可,她严正地拒绝了。
  对所有的当事人,顾双彦都耐心地摆事实,讲道理,尽量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在审理一离婚案时,因诉前被告将原告放有证件、票据的箱子撬开,拿走了里面的全部东西,致使争议达两万元的财产无法查实。顾双彦诚恳地规劝被告不要激化矛盾,先将拿走的东西还回来。可被告不但不听劝告,矢口否认撬锁一事,还说顾双彦偏袒原告。经过多次调查取证,顾双彦圆满审结了此案。被告不仅把拿走的物品返还原告,而且对审理结果也非常满意。
  为了当好法官,审好案,顾双彦始终坚持不懈地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她参加了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学习,后又考取了吉林大学法学院,并完成了全部课程的学习。1999年,顾双彦考取了黑龙江大学法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努力使自己成为一名新世纪的学者型法官。
  2002年10月到中院工作后,职务变了,工作环境变了,职权范围变了,顾双彦深感肩上的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她更加自觉地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秉公执法的作风,努力做好案件审理工作。面对民二庭受理的案件标的大、争议大、涉及的法律关系复杂等突出问题,她率先垂范并充分发挥群体智慧,继承和发扬从庭前到庭上及庭后调解民事纠纷的传统,全面落实合议庭成员在案件审理各阶段的评议职能,严把案件审理证据关、事实关、法律关,坚持模拟二审,确保案件审理质量。带领民二庭积极参与创建经济发展优良法制环境活动,力求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经济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了纠纷的发生。民二庭负责基层法院破产案件立案请批及破产案件的对下指导工作,为提高指导水平,顾双彦与破产合议庭采取召开例会,邀请专家授课,及时通报全市法院的破产案件情况等措施,增强了执法能力,并坚持深入基层进行指导,现场帮助解决破产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他们的工作得到基层法院和破产企业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