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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



  [行政执法]  落实行政执法监督责任制,根据《黑龙江省行政执法责任制试行办法》和《大庆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结合让胡路区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对《大庆市让胡路区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实施范围、考核目标、组织领导和奖惩办法等具体要求。一是加强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长任组长,各副区长任副组长,各单位、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并设有办公室。二是明确责任。各级政府和各行政执法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第一责任人,对目标的完成情况负全面责任,各行政副职对分管范围内的目标任务负主管责任,行政执法人员根据本单位的分工,对有关具体目标任务的完成负直接责任。三是分解考核目标。从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及组织实施、规范抽象行政行为、实施并规范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执法监督、依法行政形象六个方面对考核目标进行了分解,总计分解为十七项,每一项工作都落实到具体部门。制定了《喇嘛甸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目标》和《区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通用目标》,各单位按照这些相应的目标制定的本单位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上报区政府法制办备案。
  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情况工作,认真履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情况统计、重大处罚决定备案、执法矛盾调解等监督职能。制定和完善了让胡路区政府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违法行政处罚举报受理制度、行政处罚情况统计制度和行政处罚错案追究制度。制定颁布了《大庆市让胡路区实施行政许可工作制度(试行)》,通过制度创新推进依法行政。全区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备案158件,共调阅行政处罚卷宗8卷,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做出了处理。接到举报案件4起,向有关单位下达了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4件。
  按规定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杜绝从罚款中解决经费和规定处罚指标现象。加强对行政执法证件及持证人员的管理,对全区 234名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进行了年检,对不符合持证要求的7名执法人员的证件予以收回。
  全面清理行政许可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及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的要求,区法制办对区原有的行政许可规定进行了全面清理,发布了《大庆市让胡路区关于清理行政许可规定的通知》,各相关部门按照通知的要求进行了认真的统计上报工作。区原有行政许可项目共计29项,根据实际情况,对有些已经不适应新形势要求的 8项予以废除,使行政执法更加规范和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