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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2004年,全区各级党政组织和政法综治部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全面、深入的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开展了“平安让胡路”创建活动,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把让胡路区建设成为省级平安区。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目标分解到位、措施保障到位,广泛动员,全面部署,扎实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人民内部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调处,没有发生在全省影响较大的群体性治安事件。截止2004年12月31日,全区共发生人民内部矛盾纠纷 106件,得到及时调处,调处率达到100%,调解成功率为98%,没有发生集体到市、到省、进京上访事件。
  ——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稳步下降。全年全区共发生刑事案件4354起,与去年5001起相比下降了12.9%;共受理治安案件7032起,与去年8479起相比下降17.1%,总体案件数量稳步持续下降。
  ——杀人、绑架、抢劫、爆炸等严重犯罪案件下降明显。截止12月31日,全区共发生杀人案件37起,与去年同期25起相比上升12%;发生绑架案件3起,与去年同期5起相比下降40%;发生抢劫案件688起,与去年同期959起相比下降 28.3%;全年没有发生以爆炸手段危害公共安全的案件。以上四类案件合计728起,与去年989起相比总体下降26.4%。
  ——入室盗窃与抢劫、楼道抢劫、内部盗窃和民转刑等可控性案件总量下降幅度较大。全年共发生入室盗窃案件447起,与去年同期617起相比下降27.6%;发生楼道抢劫案件7起,与去年同期14起相比下降50%;发生内部盗窃案件392起,与去年同期418起相比下降 6.2%。以上三项案件合计846起,与去年同期1049起相比总体下降19.4%。
  ——没有发生特大治安灾害事故。2004年,全区共发生火灾事故254起,其中重大火灾1起,亡人火灾1起1人,一般性火灾254起,与去年256起相比下降0.8%;发生一般性的生产安全事故1起,亡2人,经济损失10万元;发生重大交通事故41起,死亡43人,重伤16人,总计经济损失165300元。没有发生特大治安灾害事故。
  ——没有发生在全省有影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案件。年初以来,共查封取缔违法违规从事洗浴、按摩、理容业务的行业场所167家,查处“黄赌毒”案件 112起、处罚261人,侦破毒品案件 339件(均为一般性刑事案件),没有发生在全省有影响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案件。
  ——市级平安社区、村、单位数量达到73%。全区60个社区、6个村,60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有83%以上社区、村、单位达到了区级平安创建标准,有73%的社区、村、单位 (社区43个、村4个、单位44个)达到了市级平安创建标准。市综治办已经检查验收完毕,已经以文件形式命名。让胡路区被评为2004年度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达标优秀县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