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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



  [民事、行政检察] 全年共受理公民不服一审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行政判决、裁定而到检察机关进行申诉的案件9件。经过审查,通过市检察院提请抗诉5件;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做好息诉工作的 4件。通过受理审查民事、行政案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并做好了申诉人的思想工作。对于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