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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审判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05年3月2日在让胡路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让胡路区人民法院院长 董玉武
  各位代表:
  现在,我向大会报告2004年法院工作和2005年工作意见,请予审议。
  2004年,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根据本届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让区法院认真贯彻“三个代表”思想,践行公正与效率的世纪主题,增强司法为民的理念,不断提高司法能力,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努力创建学习、亲民、服务、廉洁型法院,审判工作呈现良好发展态势,较好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立足公正效率,做好审判和执行工作
  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0394件,首次突破万起大关,与2003年同比增长1084 件,审结案件10197件,综合结案率为98.1%,受、结案件同比增幅10.4%、10.2%,年受案数占全市法院总受案数的30%以上,受结案总数居全市法院之首,居全省163个基层院第三,案件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案均审限25.2天,与2003年同比缩短 2.2天,与全市法院案均审限短27天。人均年办案数117件,同比增长 9.4%,与全市法院人均办案数比多近60件,上诉案件和改判率与同期比分别下降3.4%和4.7%,更审改判率低全市平均值2.1%。
  二、发挥职能作用,全力为大局服务
  打击犯罪与保障权利相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受结刑事案件404件,在判决生效的404件632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172人,重刑面为 27.22%。维护权益与化解纠纷相结合,促进社会协调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6645件,审结6608件,分别增长11.6%和0.13%,解决诉讼标的额1.3亿元。运用诉讼调解手段审结了一大批矛盾易于激化、处理难度大的群体性纠纷案件,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监督与支持依法行政相结合,促进依法治区。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7件,审结47件,审查并受理行政非诉案件751件,执结 751件,执结标的额1507264万元。加大力度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力克“执行难”。受理民商事执行案件1906件,执结1590件,分别增长31.1%和14.8%,结案率达83.4%,执结标的额1.108亿元,增长157%,执行工作受到了省、市法院和市政法委的高度评价。严格依法办案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作好涉诉信访工作。像抓审判案件一样抓涉诉信访工作,近两年所审理的案件未发生进京进省上访,对旧存的信访涉法案件有3起停访,有2起已确定为无理上访,正在做停访工作,全力为社会稳定服务。
  三、开展教育整顿,加强队伍建设
  从五月份开始,根据市中院的部署,结合“两风”建设,开展了为期六个月的“司法公正树形象”教育整顿活动。深入动员提高认识。联系实际有针对性的开展思想动员,提高对开展整顿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查摆思想作风上存在的问题。通过层层谈心谈话及自查自摆等十种途径,查摆出队伍建设法院管理等七个方面八十多个具体问题。开展司法大检查,查处案件质量上存在的问题,确定发回重审改判和市委、人大交办等八类案件为检查重点,摸清八类案件底数,进行认真检查和整改,召开司法大检查处理通报大会,公开对13名责任人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大会检查,调离审判岗位等处理。制定措施认真整改。针对查摆司法检查揭示出的问题,广泛开展讨论,吸取经验教训,责令责任人做出检讨,采取措施,限期整改,推动审判工作、审判作风明显改进和加强。我们始终把队伍建设放在各项工作首位,做到抓班子、带队伍、促审判、保公正。2004年,我院在全市法院目标考评中名列第一,并荣记集体一等功,还被最高人民法院列为全国法院系统重点宣传的基层法院,东北三省仅此一家。
  四、落实司法为民措施。促进审判公正
  我院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三十项具体措施,努力提高司法为民的质量,拓宽司法为民的渠道,对弱势群体中的当事人提供减缓免诉讼费23万元,开展司法救助活动,在全省首创司法救助基金会,推出了便民利民服务十项承诺,法庭还成立了支农巡回办案组,加大了民事调解力度,开展了六次大型普法宣传。成立了少年犯罪法庭,创出了全省法院系统“五个第一”,使“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得到落实,依法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审理案件中发现企事业单位经营管理中的漏洞及时主动提出了13份司法建议。例如通过对40余家企业的走访,发现有的金融部门法律意识不强,存在贷款担保主体资格不规范,担保手续不健全的问题,于是及时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健立健全贷款担保各项制度,为金融部门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法院内部还开展了争创文明单位活动,形成了一个比赶帮的热潮,培养出了一批顾双彦式的好法官和乘风式好庭室。全院14个庭室在全市法院系统目标考评中有 80%都名列前三名,其中有 6个庭室名列第一。启动和完善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实现了局域联网,进一步规范了案件流程管理,改善了法院的办公条件,提高了科技含量。由于队伍素质和科技含量的提高,促进了司法公正。全年无违纪,无错案,无进京、进省上访案件。
  回顾2004年工作,我们深深感到,法院每一项工作成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区委的领导、人大、政协的监督、政府的支持和中院的指导,都离不开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自觉接受党的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和依靠政府的支持,是法院做好各项工作的根本保证。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必须看到年初确定的工作任务,还有许多完成的不好,距离人大代表的要求还有差距 :1、队伍素质还不适应审判工作发展的需要。一部分法官学历低、功底差,凭经验办案,疏于学习,怠于钻研,知识更新慢,观念滞后,在经济迅速发展,社会体制转型,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日益增多的情况下,这些法官办案能力确实显得不适应。 2、在审判工作上,个别案件存在质量差错,甚至裁判不公、执行不力、程序违法等问题。 3、个别法官司法为民理念树得不牢,司法为民只是挂在口头上,没有真正落到实处,对当事人冷、硬、推、拖等现象仍然存在,有的对当事人带有成见,热心、耐心、诚心不够。 4、在劳动纪律上,少数干警自律不严,上班晚来早走,不刷卡,中午饮酒现象仍然存在。 5、审判行为仍需规范。个别法官着装不整,语言不规范、开庭迟到,严重损害了法院、法官的形象。 6、廉政建设仍需加强。虽然警钟长鸣,但吃、拿、卡、要的问题还有反映。面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院有决心克服和改进,站在新起点上不断把法院各项工作做得更好。
  2005年,我们决心在区委的领导下,在人大、政协的监督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区委六届二次会议精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抓住服务大局这个方向、公正与效率这个主题、队伍建设这个根本,强力推进“四型”法院建设,实现“三无”(无违法、无错案、无有理上访)目标,落实“1121”工作思路,为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就是落实一个主题,即“公正与效率”主题。公正是时代对人民法院的起码要求,廉洁是实现公正的前提。今年我们要通过制度制约,减少和杜绝“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在全院范围内实行“阳光审判”,公正所有法律要求公开的审判规则、庭审过程、裁判文书和执行程序,以公开保公正,提高审判活动的透明度。在坚持公正前提下,还要提高审判效率,这就要求我们深化审判流程改革,完善和细化审判流程各项制度,今年,将三个派出法庭和执行案件以及申诉听证案件、财产保全案件纳入全院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使审判流程管理系统无处不在,全院形成了严而有序的管理网络。立案庭和纪检组对流程运行要全过程进行监督,谁违反了严格按规定处理,做到案件审理和执行流程不超制限,坚决杜绝超审限案件发生。
  另一个 “1”就是开展规范管理年。今年我院将着重进行审判行为和行政行为的规范化管理,在前面讲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时我已经提出,我院有的法官开庭时着装不标准,法言法语不规范,开庭迟到,执行、送达、保全、取证手续不健全等行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法院和法官的形象,规范审判行为势在必行。05年开始,从立案、送达、财产保全审判到执行各个环节,从干警的着装仪表到评议表达,全方位规范审判行为,目标考评要增加规范审判行为的内容,值周院长每天都要检查审判行为规范化,每周都要有通报。通过规范审判行为,做到严格执法、廉洁执法、文明执法、公正执法。健全和完善并强化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的落实,在行政管理方面做到没有不受制度约束的人,没有不受制度管理的事。
  “2” 就是力求两个务必。务必追求司法为民效果。继续深入贯彻司法为民各项措施的同时,今年把重点放在办好司法救助基金会上,大力开展司法救助活动,每月从干警奖金中捐赠部分奖金做为援助基金。对于请求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依法请求支付劳动报酬、依法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事项提起民事诉讼;未达到大庆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申请减、缓、免诉讼费的当事人给予司法援助。让没钱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处处体现便民、利民、亲民、真正做到为百姓办好事、办实事。落实司法为民措施关键看结果,案子办完了,当事人拿不到欠款,说明我们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还不到位,这就要求必须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举全院之力,穷尽执行措施,确保案件执结率达 85%以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正义,维护和促进油田生产秩序和促进辖区经济快速发展。
  务必减少涉诉信访案件的发生。信访工作是困扰全国法院的一个难题,虽然我院近两年来所审结的案件未发生涉诉上访案件,但不能说不存在隐患,所以要站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重视涉诉信访案件,使我们所办的案件不但合法,还要合情、合理。
  一是必须从源头上抓起,就是要千方百计提高审理案件质量,力争让双方当事人对我院的审判工作满意。
  二是实行“一岗双责制”既要抓审判工作,又要抓信访工作,谁承办的案件导致有理上访,就追查谁的责任。
  三是对易于发生涉诉信访的交通肇事、伤害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坚持民事赔偿在先的原则,以防止因赔偿不能而导致被害人家属缠诉,导致上访案件的发生。
  四是加强判前评断的说理工作,做好思想工作,切忌审案只注重判决,要把思想工作和说理工作贯穿到办案全过程,越是矛盾冲突大越是要多做思想工作和说理工作。凡是判决的案件均要进行判前评断的说理工作。因为判前评断工作做得不好,导致上访,既使案件办公正了,也要追究法官的责任。
  五是加强院长值周制度。值周院长接待来访当事人,要说服教育劝导,要一包到底,跟踪问效。力争在信访工作上实现“三无”,即无上访有理院、无上访有理庭、无上访有理法官。
  最后一个“1”就是实现一个目标,即争创全国模范人民法院。
  各位代表,2005年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和宪法观念,确保审判工作始终置于党的领导、人大的监督之下,坚决贯彻区委的各项工作部署,认真落实人大的决议和决定,凝心聚力,锐意创新,规范审判行为,提高司法能力,为创建辖区的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做好我们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