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
[刑事审判] 以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为中心,做好刑事审判工作。2004年,刑庭共受理案件429件,结案429件,同比上升了6.19%和6.19%。全年共判决人犯694人,重刑面为21%。共执行罚金166万多元,召开公判大会1次,审判案件1O件,宣判15人。旁听人数三千多人。刑庭以庭审规范化为突破口,对裁判文书及关于普通程序审理“被告人认罪案件”简化审等方面进行了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在规范化审判方面,严格要求法官庭审形象,注重发挥合议庭整体功能,干预控辩适度,从而提高庭审质量。在围绕解决审限过长这一“老大难”问题上,狠抓了认识、措施、督办“三个到位”,在清理和防止超审限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效。至年底无超审限案件发生。同时,以刑事诉讼的“弱势群体”为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工程。在审理被告人赵金满交通肇事案中,当全庭干警得知被害人的女儿刘婷婷已成为孤儿,生活非常困难,对其非常同情,向她伸出援助之手,全庭共损款1000元,体现了司法为民这一宗旨。为依法维护未成年被告人合法权益,法院成立了少年法庭,并派刑庭副庭长、少年法庭庭长徐桂萍到上海、浙江等地学习考察。在审理未成年被告人张键伤害一案中,考虑到被告人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为达到教育、挽救、感化的目的,给其一个尽快回归社会的机会,决定对其实行了“暂缓判决”。这在全省开创了先河。少年法庭工作走在全市乃至全省的前列,受到省、市领导的称赞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