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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工作



  [民事审判工作] 2004年民庭在模范法官顾双彦精神激励下,努力创建“四型”法院,实现“三无”目标,圆满完成民事审判工作任务,取得了可喜成绩。获得了市级“巾帼建功”示范岗、“先进女职工集体”的光荣称号,一人次获得市劳动模范、女职工建功立业标兵、大庆市先进女职工;二人次获得市、区“三八”红旗手;一人次获得市优秀法官;一人次获得区新长征突击手、优秀共产党员;四人次获得办案标兵、优秀干警标兵。
  2004年民庭共受理各类案件2266件,其中包括全国首例“小股东”告“大股东”的侵权案件,“凶宅”出售引起的买卖合同案件,“毒”饲料导致的150头猪、6头奶牛死亡的财产损害赔偿案,因银行未经客户同意擅自更改格式条款引起的财产损害赔偿案,状告 120赔偿案件,“垃圾油”引发的状告省内 6大媒体名誉侵权案,因“二奶”引起的确权纠纷、损害赔偿、继承纠纷连环案等重大疑难案件。依法调解了各种民事纠纷,促进了社会安定团结和经济健康的有序进行。在案件疑难程度日趋增长的情况下,全庭同志克服种种困难以饱满的热情对待民事工作,全年共审结2223件,结案率 98%。全庭严格执行审限制度,严格遵守程序法,及时审结案件,尽量缩短诉讼周期。平均10天审结一起案件,杜绝了久拖不决现象。审判工作在全市法院2004年目标考评中排名第二。审判工作,主要有五方面特点:
  一是效率意识明显增强。民庭民事案件结案数较去年同期增加240件,结案率提高了6个百分点。同时,民事审判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 85%,较去年同期提高10个百分点,平均10天审结一起案件。
  二是质量意识明显增强。由于注重案件质量,今年以来民庭上诉案件 107件,发改数21件,仅占全庭结案数的0.09%,发改率比去年同期下降45%。
  三是大局意识明显增强。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全年信访案件较去年同期减少10余件,降低 30%。没有发生新的上访案件,同时圆满解决了丛飞诉铁人中学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达6年之久的上访老户上访的问题,使她服判息诉,结束了她6年进京、进省的上访生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