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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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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层司法] 200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争创省级先进司法局为中心,以加强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和提高基层司法工作人员素质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基层各项工作。全年调解民间纠纷105起,成功率达98%以上,无一民转刑案件的发生;接茬刑释解教人员 119名,安置率达到80%,重新犯罪率控制为零。
  今年初,制定晋升省级先进司法局的目标,加大了自身建设力度,先后改善办公条件、办公设施,配齐配强领导班子,全局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在此基础上,狠抓基层司法所建设,使 7个司法所都达到人员、资金、场所、职能“四落实”,区委、区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扩大司法所的办公面积,配备了电脑、通讯工具、录音机、照相机、传真机等办公硬件设施。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的齐抓共管的司法工作格局,司法所建设达到了组织机构健全化、队伍管理制度化、业务工作目标化、软件建设科学化、硬件建设现代化的目标。10月份省司法厅检查团经过检查验收,对区司法行政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认为区司法局和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全面、扎实,各项工作十分突出。司法局顺利迈进省级先进司法局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