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 区政府采购中心设专职工作人员两名,隶属于区财政局,财政局作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能。纪检监察部门和审计部门共同参加集中采购监督工作,形成了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共同监督的行政管理机制。对达到公开招标数额以上的项目,聘请市采购中心数据库的专家或邀请本区专业项目人员参与招标采购。大宗采购由纪检、审计监督采购;对零星采购由采购单位和采购办共同按采购程序采购。依据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对列入集中采购目录或限额上的项目,严格按照预算或批准的计划进行采购,采购资金只能低于批复的计划。对于一些重大的采购招标项目和较敏感的采购招标活动,邀请纪检监察和审计等部门参与招标采购各个环节的监督,对招标采购全过程实施有效的跟踪监控,使政府采购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进行。通过规范采购,加强监督,确保了每次政府采购活动客观公正并取得实效。2004年,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规定的各项采购程序,以扩大采购规模和范围为中心,以提高工作效益为宗旨,积极稳妥地开展工作,圆满完成了全年的采购任务。全年实际采购项目 209项,预算资金1822万元,采购金额1600万元,节支额222万元,节支率12%。从采购类别上看:工程项目14个(装修主材及苗木),预算资金421万元,实际金额 333万元,节支额88万元,节支率21%;货物类项目195个,预算资金1401万元,实际金额1267万元,节支额 134万元,节支率10%,货物类中的交通工具采购37辆,金额446万元。从采购方式上看:大型招标项目15个,预算资金584万元,实际金额477万元,节支额 107万元,节支率18%。询价、邀请招标、单一来源采购等预算资金1238万元,实际金额1123万元,节支额115万元,节支率 9%。整个采购工作没有接到任何方面采购主体的投诉和质疑,采购工作受到了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