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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2004年,对建设中的各个环节实施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力度,逐步规范了开发建设行为。一是认真按照施工进程、开发项目、建材市场在辖区范围内分别开展了四次拉网式专项检查,配合市建设局分别进行了建筑和开发市场联合检查。二是采取定期检查,实际抽查,专项治理等建筑安全监督措施,共检查建设项目30个,建筑企业27家,下达安全监察指令书 155份,并且对每个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不留死角,隐患整改率达到90%以上,全区建筑安全生产状况明显改善。特别是吸取区“4.9”塔机倾覆事故教训,重点开展了起重机械设备的专项检查工作。三是通过查看内业资料、现场勘察,对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质量责任行为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抽查施工作业面与关键部位重点监督相结合的方式,对实体工程进行严格排查,发现质量共性问题19个,责令建设和施工单位限期整改,通过跟踪督查整改率达 90%。建立监督档案,从源头上规范建筑企业行为。建立完善了在建项目的建筑市场档案和质量监督档案,同时,建立了30个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档案和辖区22家建筑企业和 6家构件企业的安全档案。检查27家建筑企业,通过考核评比优良的9家,合格的16家,基本合格的 1家,不合格的1家。审核全区28家建筑企业的安全资质,保证了区建筑企业安全资质合格率。严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共审批33个单体项目,审批合格率达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