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当前位置:

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本着平等竞争的原则,根据职称评审有关文件的要求,在职称推荐评审工作中做到规范程序,掌握政策,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做到“四个公开”,即政策公开、标准公开、申报程序公开、上报结果公开(全区公示)。通过“阳光操作”,保证了符合评审条件的人员全部参评。2004年,全区共向市局推荐拟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40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59人,并全部参评成功。并为43人进行了初级职称资格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