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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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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况]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职工20人,其中科级干部 6人。内设两个机构:让胡路区就业局,成立于2003年3月,副科级单位,定编7人;1997年 7月成立劳务市场,负责劳动监察工作,2003年9月,根据大庆机构编制委员会庆编发[2002] 40号文件,在劳务市场基础上成立让胡路区劳动监察大队,行政级别为正科级,定编10人。2004年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局干部职工的努力,完成了全年的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绩。
  2004年被评为省劳动保障监察县区级标兵单位。2002年至2004年连续被评为省劳动部门“三优”文明窗口先进单位,行风建设先进单位。2004年劳动仲裁委员会被评为省级先进单位。
  [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达标情况] 全区累计下岗失业人员43710人(2003年底统计有就业愿望的20141人)。2004年,城镇新就业12015人,完成年计划的141.4%;城镇新增就业11982人,完成年计划的144.4%;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 4.3%以内。通过开发就业岗位,使11788名下岗失业人员实现了再就业。
  [各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一是加强《再就业优惠证》的申领、发放、使用的管理。为符合条件的30345人发放了《再就业优惠证》,年检《再就业优惠证》27013个,领取《再就业优惠证》的下岗失业人员已有9728人实现了再就业。二是落实《大庆市再就业优惠政策补充规定(暂行)》。对辖区内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 491户个体商户重新进行了核实、清理,对不符合条件的 247户,取消了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资格,有效地遏制了个别经营者利用不正常手段骗取、套取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现象。为 579名符合享受再就业优惠政策的下岗失业人员减免工商费用54.6万元;为285名从事个体经营或自主创业的再就业人员减免税费495万元。三是落实小额贷款政策。已为符合申报贷款条件的151名下岗失业人员,申领到302万元贷款,完成发放计划的100%。四是把好享受再就业政策扶持企业认定关。2004年深人到申请认定的39家企业核实情况,对符合条件的27家企业进行了享受再就业扶持政策认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 154人。
  [发挥就业服务体系作用] 一是启用就业服务大厅。争取市、区财政支持,在让胡路区中央大街辟建了一处近 40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及就业服务大厅,已正式启用,服务大厅基本达到了“三化”标准。二是发挥劳动力市场服务窗口作用。按“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标准,免费为企业下岗失业人员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及再就业培训等服务。全年共为用人单位登记招聘4775人;为7507人进行了求职登记(其中下岗失业人员7356人);对4730人进行了职业指导;介绍成功1738人(下岗失业人员1689人)。对4951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技能培训;对551名下岗失业人员进行了创业培训,自主创业率达到 61.9%;劳动预备制培训741人,超额完成市局下达的任务指标。三是推进劳务输出。2004年,全区劳务输出5004人。
  [社会保障] 一是工伤认定工作。2004年作了 3起工伤认定。对北方建材装饰材料城丰华木业批发商店职工王允东作了工伤认定,对大庆市金力包装彩印有限公司李树元作了工伤认定,对大庆市让胡路区家乐食品有限公司职工程金霞作了工伤认定。
  二是工资审批及退休审批情况。2004年,审批劳务用工企业 150家,涉及职工3719人,审批劳务工资总额3225万余元,比去年同期增加 50%;指导区属企业物业公司实行了工资集体协商制,提高了职工的工资待遇;为 104名企业职工办理了退休手续,为企业发展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三是进行了城镇社会保障试点工作。2004年,全区全面启动了国有企业下岗失业人员由基本生活保障向失业保险并轨试点工作。局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七个工作组,具体负责试点推进工作。经过调查摸底和测算,全面掌握了区试点企业的基本情况,符合本次并轨条件的企业下岗职工有 556人,在全面宣传动员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户,启动一户,并轨一户,成功一户的工作思路,确定了大亚等7 家国有企业为先行并轨单位。采取一企一议,一事一议的方法,针对困难企业无力承担经济补偿问题,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由区财政为 3家困难企业支付了经济补偿金,帮助 7家国有企业实现并轨,涉及下岗职工39人,为下一步并轨工作的全面铺开打下了基础。
  [劳动监察情况] 2004年,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共主动出击巡查个体私营企业 615家,检查用工7781人。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397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33份,为6023名劳动者补办了劳动合同。全年共受理举报案件50起,涉及劳动者人数166人,结案45起,索回抵押金13570元,追回拖欠工资180994元。全年共年检用人单位 141户,涉及劳动者1869人,补签劳动合同3102份,督促27家私营企业为员工缴纳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涉及人数170人,缴费金额397210.71元。
  2004年,劳动监察大队开展了建筑市场专项检查、职介市场专项检查、劳动密集型企业专项检查、禁止使用童工专项检查、清理非法社会力量办学机构专项检查、专项整治流动务工市场等六类专项检查。
  [劳动仲裁情况] 2004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共受理劳动争议申诉 139起,立案审理18件,结案18件,法定时间内结案率均为100%。案件涉及标的额30万余元,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利益25万余元。共接待举报、上访291起,1070人次,5人以上集体访45批次,接待电话上访及咨询1900余次,做到了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复,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将信访群众稳定在基层。
  [领导组织]
  局 长:高永杰
  副局长:常颖(兼劳动监察大队大队长) 耿世富
  就业局(局内设机构)局长:蔡 皓
                                     (高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