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幼保健站
区妇幼保健站
区妇幼保健站
[基本情况] 区妇幼保健站下设四个科室:妇保科、儿保科、综合科、化验室。全站有正式职工8人、外聘人员2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 1人。设备有:人流吸引机、 8超诊断仪、激光美容治疗仪、XF—血红蛋白仪、半自动生化分析仪、日本光电血球计数仪、电脑5台、打印机2台。工作用车两台。
[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1、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0.8‰;2、婴儿死亡率9.2‰;3、孕产妇死亡率27.9/10万;4、儿童管理率98.6%;5、孕产妇管理率98.7%;6、新生儿死亡率8.6%; 7、住院分娩率100%;8、出生缺陷率10.5‰。
[托幼机构管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和《黑龙江省母婴保健条例》等法规,在市卫生局的业务指导下,结合甲肝在我市局部的暴发,对辖区内的托幼机构进行了全面的清理整顿,特别是对较大的私立托幼机构及农村托幼园、所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对没有达标的托幼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对不具备办托幼机构条件的坚决取缔。2004年对辖区内托幼机构从业人员1777人进行了严格的身体健康体检,把 9名患有法定传染病人员清除了托幼机构队伍,同时把患有滴虫性阴道炎等疾病暂时不易接触婴幼儿的人员责令离岗治疗,待病治愈后返岗。使全区从事托幼机构的人员达到了全部持证上岗,本年度检验区托幼机构55家,均达到了标准。
[孕产妇保健工作] 严格执行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持证上岗制,为全区的妇幼保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同时确保了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了100%。为加强孕产系统管理,降低孕产妇和围产儿死亡率,站制定了“全面检查、筛选高危、重点监护、住院分娩、产后访视”等具体措施,并由医疗单位对辖区内孕产妇进行早孕建卡,系统管理要完成从孕妇12周开始到产后42周结束的服务任务,《母子健康手册》使用率达到 99%,从而使区全年孕产妇管理率达到了98.7%,早孕建卡率、产前检查率、产后访视率均达到90%以上的好成绩。2004年全区出生活产儿4049人,3418人参加了采血,疾病筛查率为84.4%。
[儿童保健管理] 全区托幼机构普遍使用《母子健康手册》,儿童膳食全部按代量食谱进行。严格执行儿童入托前体检制度,并督导各托幼机构定期为园内儿童进行 4:2:1健康体检,并如实填写《母子健康手册》。多次组织儿保人员到托幼机构,对在园儿童进行健康体检以确保其健康成长。全年共完成儿童健康体检2600余人次,婴儿死亡率控制在10.0%以下。
利用“六一”儿童节,组织辖区内所有的医疗机构在商厦等繁华路段进行宣传,共出动宣传车11辆、彩旗42面、横幅20条、宣传板22块、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受到了儿童及家长的好评。
[《出生医学证明》管理] 根据省、市对《出生医学证明》管理的统一要求,辖区内出生的婴儿统一由区妇幼保健站开据《出生医学证明》,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严格按照省、市的有关规定办理,对不在规定时间内来办理的,实行领导审核签字制,对有涂改、损坏出生记录单的,实行与接生医院联系后再按规定办理,从而杜绝了办证混乱现象的发生。全年共计发放《出生医学证明》3270人份,均做到了及时、准确、无误。
[领导组织]
站 长:徐文霞
副站长:王晓东
(李纯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