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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述] 让胡路区民政局有工作人员11人,局内设有低保办、社区办、基层政权办、双拥优抚办、救灾救济办、地名办、社会事务办、老龄办、办公室等办事机构。并设民政服务大厅,有婚姻登记、城市生活最低保障服务、社区服务三个窗口。2004年,让胡路区民政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针,正确履行了“民政为民,为民解困”工作职责,紧紧围绕服务于让胡路区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拓宽社区服务领域,促进社区再就业;加强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核心内容的社会救助工作;加大了对民间组织管理力度;完成了三年一次的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强了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逐步将社区建设成与居民生活需求相适应的服务优质、环境优美、秩序安定、管理科学、文化繁荣、道德良好、关系和谐的新型文明社区。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全年发放低保金 29248人次,累计发放低保金189.4万元,人均享受低保金 68.5元。“七位一体”救助政策得到了落实,拥军优抚工作政策进一步落实。2004年全年共发放优抚金47.8万余元。发放医药费 3万余元。对2002年以来发生的农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和优抚对象优待金,按标准补发资金共计 294458.00元。对居住在城镇的重点优抚对象中的贫困户,凡符合低保条件的都纳入低保。救灾救济及时到位。全年拿出16万元为一镇三场的特困户发放救灾口粮14万斤。拿出 1万元资助了10名贫困大学生。民间组织及地名管理进一步规范。加大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清理整顿力度,有 358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在民政局进行了登记管理。全面完成了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