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2004年全区有城市低保对象1 156户2597 人,占城市人口的0.79%。其中包括在职人员648人,下岗人员97人,失业人员53 人。低保对象中有A类人员(三无)45户52人,占低保对象总数的2%;8类人员213户 303人(一级残疾、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离退休人员),占低保对象总数的11.7%;C类(下岗、失业、社会其他人员)898户2242人,占低保对象总人数的86.3%。
全年累计发放低保金189.4万元。其中国家匹配资金96.52万元,市、区分别匹配资金46.44万元。用于“七位一体”综合救助51.4万元,市、区分别承担25。7万元。全年发放低保金29248人次,人均享受低保金68.5元。
区民政局先后两次为971户低保家庭每户发放了200元的春节补贴金,共计194200元,街道领导和社区工作人员逐户送到低保户家中,充分体现了政府的关心。
在落实“七位一体”救助政策,解决低保户的实际困难中,2004年为存在供热困难的73户居住楼房低保户和576户居住平房的低保户进行了供热补助,共补助供热面积13713平方米,补贴供热资金30.39万元。2004年上学期为326名低保对象子女进行了教育补助,共补贴金额9.28万元;下学期为351名低保对象子女进行了教育补助,共补贴金额为 10.14万元。合计补贴677人次,救助金额19.42万元。